关于2006年度出版专业人员
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事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:
根据2006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,经与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部门协商,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 合格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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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别 |
科目名称 |
试卷满分 |
合格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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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 |
出版专业基础知识 |
200 |
1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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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|
200 |
1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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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 |
出版专业基础知识 |
200 |
100 |
|
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|
200 |
110 |
二、 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,确认无误后,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,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,于12月28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,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。
三、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,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,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。
附表:2006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(略)